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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纠纷中共同的被诉人或被告的确定

时间:2015-02-25 10:40 作者:山西劳动维权律师网 点击量:

  在解决劳动合同纠纷的过程中,劳动者对共同的被诉人和被告的确定,可以更利于纠纷的解决。虽然在纠纷中,会出现共同被诉人或被告互相推诿的情况,但他们须承担连带责任。裁决结果的执行,就能体现出权利实现的可能性更大。

  操作技巧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根据以下情形,来确定共同被诉人或被告:

  1.劳动争议涉及用工单位的,劳务派遣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可作为共同的被诉人或被告;

  2.用人单位以承包经营的方式,将经营权或部分经营权承包给个人或其他单位的,用人单位和承包人可作为共同的被诉人或被告;

  3.挂靠其他单位或者借用其他单位营业执照进行经营的,用人单位和挂靠单位或被借用单位可作为共同的被诉人或被告;

  4.用人单位招用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作为共同的被诉人或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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