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公司或企业单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而这些分支机构除了单位指派人员外,通常还需要招用劳动者,在招用劳动者过程中,会因为工资、福利、休假、保险等多种因素引发劳动合同纠纷,由分支机构作为用工主体还是单位总部作为用工主体,是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风险防范
1.用人单位分支机构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需报公司总部备案。
2.用人单位分支机构没有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由用人单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尽量避免由用人单位委托分支机构进行招聘。
发生劳动争议,委托律师代理
详尽说明服务操作流程
为您解答如何操作使用
为企业裁员制定详细方案
用户发表文章,奖励有细则
很多公司或企业单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而这些分支机构除了单位指派人员外,通常还需要招用劳动者,在招用劳动者过程中,会因为工资、福利、休假、保险等多种因素引发劳动合同纠纷,由分支机构作为用工主体还是单位总部作为用工主体,是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风险防范
1.用人单位分支机构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需报公司总部备案。
2.用人单位分支机构没有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由用人单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尽量避免由用人单位委托分支机构进行招聘。
Copyright © 2014-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山西劳动维权律师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754824152 备案号:晋ICP备15000989号-1
版权声明:山西劳动维权律师网属于公益性网站,部分文章来自其他媒体,如有涉及著作权的问题,请通知本站,将及时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