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页 >> Hr顾问 >> hr顾问 >>

因劳动合同签订前没有履行告知义务而发生的纠纷

时间:2015-02-25 11:45 作者:山西劳动维权律师网 点击量:

  在劳动合同签订之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当将与签订劳动合同相关的事项告知对方,这是劳动合同订立的基础。但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承担的告知义务是有区别的,用人单位承担的是主动的告知义务,即用人单位应当主动向劳动者告知单位以及招用工作的相关情况;劳动者承担的是被动的告知义务,即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要求的范围内告知自身的情况。现实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未履行告知义务或者进行虚假告知也是纠纷发生的原因之一。

  解决途径

  1.劳动合同期间,如发现对方在合同签订前告知的情况虚假,可与对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

  2.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等组织就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进行调解。

  3.还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解决;如对仲裁裁决不服,则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操作技巧

  1.劳动合同期间发现对方在劳动合同签订前告知的情况虚假,可要求对方作出书面解释,并提供真实情况的证明、证件、材料等;

  2.用人单位可向劳动者就读的学校、社区居委会、派出所等机构核实劳动者的情况并保留证据材料,然后以劳动者履行告知义务瑕疵为由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

  风险防范

  1.用人单位在入职登记表、劳动合同中声明:单位已经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及其他情况,并要求劳动者签名确认。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由本人填写入职登记表,并承诺声明:本人保证提供的学历证明、资格证明、工作经历等资料真实,如有虚假,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经济补偿。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