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实录
张大爷和李大妈都是某企业的老员工,由于参加工作时年龄尚小,虽然已经在该企业工作了二十多年,但还有好几年才到退休年龄。因为长期在工厂一线工作,近两年老两口感觉身体总是出问题,上班也力不从心,一直考虑内退。正好企业领导为了引进新人,想要与部分老职工达成内退协议。办理内退后,每人每月可以从单位领取一定数额的内退费,且单位继续负责缴纳社会保险。很多符合条件的老职工办理了内退。于是,张大爷和李大妈也同该企业签订了内退协议。一年多后,企业突然通知要解除与内退人员的劳动合同,理由是企业负担过重。那么,企业有权解除与内退人员的劳动合同吗?
律师分析
企业不能解除与企业内退人员的劳动合同。内退全称应叫“内部退养”或者“内退内养”或者“离岗退养”,这严格来说并不是真正的办理了退休手续,只是在单位内部的一种近似退休待遇的办法。单位一般对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的职工进行内退,主要是对这些无法安排合适岗位又未达到退休年龄的老员工采取的一种过渡性办法。内退期间这些员工由企业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工资水平的一定比例计发,但最低不得低于下岗职工第一年基本生活费标准,按规定不得低于最低生活保障费。社保金的缴纳、养老和医保费按规定的缴费比例和内退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以及一定的年递增率计算预缴额,职工到年龄退休或患病时按相应规定享受有关待遇。依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内退人员满足以上条件,所以企业不能与内退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温馨提示
实践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内退协议时,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几个法律要件方可办理:(1)内退职工为企业富余职工;(2)达到法定的内退条件,即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其中男年满55岁、女年满50岁;(3)职工本人自愿;(4)企业领导同意;(5)劳动部门备案。在内退程序上,除了当事人双方的认可和协商一致外,办理大范围内退期间,还应当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并应当在工会的监督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