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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拒绝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引发的纠纷

时间:2015-02-25 11:40 作者:山西劳动维权律师网 点击量:

  现实中除了用人单位出于自身考虑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外,还有一部分劳动者不愿意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这种情况的出现比较少见,但一旦存在劳动者不愿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原因,可能会给用人单位带来用工的潜在风险,也是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原因之一。

  解决途径

  1.用人单位应首先与劳动者协商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和解决纠纷。

  2.或者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等组织调解解决。

  3.用人单位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

  操作技巧

  1.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前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遭到劳动者拒绝的,应当决定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2.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后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遭到劳动者拒绝的,应当在劳动者入职不满1个月时间内,书面通知劳动者立即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仍然拒绝,应及时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并保留劳动者拒绝劳动合同的证据。

  风险防范

  用人单位应当把入职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作为规章制度确定下来,从制度上规范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是先签合同后入职,并规定劳动者入职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仍不签订的,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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