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职工的产假”,听着十分奇怪,但在现实生活中,为了更好地照顾产妇,让产妇可以更好地休养、新生儿可以更好地被呵护,“男职工的产假”也越来越被人们提及,许多男职工都向用人单位要求放产假。
在我国,大多数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都规定了晚育者丈夫休护理假的时间,一般在7到10天左右。我们省在这方面的规定也不落后。根据2016年1月20日修订的《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5条的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60日,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
注:根据2012年4月28日公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